我校诚挚地邀请贵单位参加2012哈尔滨理工实验室设备项目的投标。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2012实验室设备及装备采购规范》的要求,2012年的招标方式将以投标方所提供的第三方中立地点对实验室仪器设备进行考核,按照指定地点组成专家评审团对实验室设备进行招标评审,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投标人须知
1、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一楼招标大厅或者可根据我校与招标公司组成工作小组在展会现场开标。
2、评标:
(1)由我校组成三人以上考察团,按其指定的第三方中立地点(或相关展会)进行考察评审,后呈报《论证报告》。
(2)我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要求,公开、公正地进行评标、议标,确定中标人。
3、投标人必须保证实验室设备质量及售后服务的承诺。投标材料应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
4、招标的实验设备详见清单。
二、招标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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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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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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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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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空干燥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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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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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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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温恒湿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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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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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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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矩流变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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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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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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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分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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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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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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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击试验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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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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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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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色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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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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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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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差仪、测色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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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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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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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张力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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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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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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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厚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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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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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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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低温交变湿热试验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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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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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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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燃性能测定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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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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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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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角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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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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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说明
1、投标方递交投标书之行为视为已经完全了解招标方之要求,并同意招标书中的所有要求。
2、2012年招标采购专业评审团以投标方提供的第三方中立地点或专业展会进行招标活动,除非由招标方发出加盖公章的书面通知外,任何对本标书的改变视为无效。
3、招标不承诺必须采用最低价格的投标方案。
4、投标方可向我校发出邀请参加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本土内参加的各种专业展会,需提交展位编号及所展示的产品。我校将组成观摩考察团,届时对实验室仪器设备进行考评。
5、需要进行演示、展示的部分实验室设备应向我校拟定设备演示方案,演示地点最好以展会或其他第三方中立地点为宜。
6、投标方在准备投标中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包括参展、演示、展示产品费用)与可能造成的损失,招标方不承担任何直接与连带责任。
7、招标方承诺对投标书保密,不向任何无关人员、其他竞争者泄露任何内容。
8、投标书应一式五份,内容完全相同。投标书应装入不透明的包装袋内,密封、加盖公章后送达招标方。招标方指定标书收件人为:设备科卢俊峰。
9、投标书将在评标时当投标方有关人员之面拆封。
10、招标方以书面通知投标单位中标,但对不中标的单位无义务解释原因。
11、招标事项结束后,投标书将由招标单位销毁。
12、投标方应提供以下文件:
◎“三证一照”(工商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并装订在投标书中。
◎ 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报价表(加盖鲜章)以及其他必要的声明、解释及服务承诺。
◎ 投标产品演示策划方案
◎ 专家团参加展会观摩邀请函
◎ 第三方地点或展会名称、展位编号及演示、展示的产品目录。
13、 如果证实投标书中有任何与实际情况不符之处,该投标书作废。因此而产生的任何问题,由投标方负全部责任。
特别提示:
1、经常有供应商因疏忽大意,递交的投标文件没有加盖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而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务必注明第三方中立地点或专业展会的名称、展位编号(展会或观摩展召开时间、地点)
3、在此提醒广大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应认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不要因不应该出现的错误而导致废标。
招标人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2号
邮政编码:150090
联系人:卢俊峰
电 话:0451-87220761 传 真:0451-87220761
(真或不要)
投标方实验室设备售后服务的承诺
我司现就2012实验室设备招标项目的售后服务做出如下承诺:(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企业简介;
2、实验室设备说明;
3、第三方中立地点及专业展会(观摩会)的详细材料;
4、型号规格;
5、维护费用;
6、质量保证;
7、其他服务说明。
8、我司所参加的展会(观摩)、演示及展示等配合投标的行为,所发生的费用等与招标单位无关,属自愿的营销行为。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